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2年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應考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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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 月 10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防疫專區, 升學輔導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730 |
公告內容 | 1. 考試當日請考生應攜帶入場識別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包含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正本入場應試。(提醒:學生證非有效證件)。考試當日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考(分)區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後補發。 2. 若考生於本次考試當日往前推五天內確診者,需至「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自主填報作業,考試當日應攜帶確診(輕症/無症狀)、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通報單、個人專用入場識別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至通報單所示新編定之居護考(分)區與試場應試。(再次提醒考生,考試地點、試場與座位安排,須由「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 3. 不開放親友陪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得申請1名陪考人員 4. 考試當天,各考(分)區於上午7時30分開始查驗身分入場,;配合指揮中心111年11月7日防疫政策,自本次考試進入考(分)區時不須量溫。 5. 考試期間全面配戴口罩,考生需自備口罩應試,並須配合於監試人員查驗身分時暫時脫下或拉下口罩至可辨識面貌,查驗後須立即戴好。 6. 考生應試不可攜帶穿戴式裝置,包含智慧型手環、智慧型手錶、智慧型眼鏡及耳機類。 7. 考試開始鈴聲響起,經確認確為本人之應試號碼及姓名後,於答題卷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 8. 大考中心公布之考生「應考說明」可至大考中心網站(www.ceec.edu.tw)下載。 祝福同學們考試順利,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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