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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5學年度【銷過登記線上表單】(115.9.2~116.6.30)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生輔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4
公告內容

學生改過銷過申請公告

為鼓勵同學改過自新、積極向上,凡有懲處紀錄且符合相關規定者,請儘早辦理改過銷過。

一、辦理方式
即日起,有意辦理改過銷過之同學,請先詳閱相關規定,並利用線上表單提出申請:

👉 銷過登記表:
https://forms.gle/MtR5X7V1B1RoYmmVA

二、辦理提醒
(一)請同學依學校「學生改過銷過」相關規定辦理,確認自己符合申請資格及相關條件。

(二)有懲處紀錄的同學,建議儘早提出銷過申請,把握可辦理銷過的時間。

(三)國三同學如有懲處紀錄,請特別注意升學及超額比序相關資料之結算時間,務必提早規劃並完成銷過程序。

三、填寫表單注意事項
(一)填寫表單時,請使用學生本人 E-mail 登入後填寫。

(二)表單送出後,系統會寄送一份副本至填寫的 E-mail,請同學務必確認資料是否填寫正確。

(三)如資料填寫錯誤,請重新填寫一次,並於問題反映欄註明前次填寫內容有誤,以利學務處確認。

(四)今年度銷過須完成「學生銷過自我反思表」,請同學針對本次懲處事件進行自我反思,說明違規原因、對自己及他人造成的影響,以及未來如何改進。完成後須經家長及導師簽名,始得進行銷過申請。※本表可抵校服務乙次或假卡罰寫乙遍,請同學依實際銷過方式辦理。

(五)新領取之「銷過建議表」背面已印製「學生銷過自我反思表」,請同學依規定完成後,連同銷過建議表一併辦理。

            如銷過建議表已存管於生輔組,請至生輔組領取「學生銷過自我反思表」,並於登記銷過前完成繳交。

四、其他
銷過相關辦理時間及方式,依學校公告及相關規定辦理;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生輔組(分機238)。

請同學珍惜改過機會,主動改善自己的行為表現,並把握時間完成銷過申請。

學務處生輔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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