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學年度分科測驗注意事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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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7 月 07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升學輔導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290 |
公告內容 | 111學年度分科測驗注意事項說明 考試當天防疫措施 1. 全面配戴口罩 2. 考試當日入場時出示身分識別證件與量溫:考試當日,各考(分)區於上午 7 時 30 分開始量溫,初檢量溫時若有發燒情形(額溫達 37.5℃或耳溫達 38℃以上) 或有呼吸道等症狀,會由試務人員先引導至複檢量溫站,如複檢量溫仍為發燒狀 態或有明顯呼吸道症狀,將再引導考生移至防疫試場應試,考生不得拒絕或要求於考試後給予救濟。 3. 不開放親友陪考,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考生得申請1位陪考人員 4. 節間休息以在原試場原座位為原則:本次考試開放考生於試場內原座位休息、溫書及用餐,惟各節考試開始前考生須依監試人員指示暫時離場,以利試題及答題卷等相關試務準備。 5. 中午試場內用餐使用用餐隔板:中午用餐期間考生可離開考(分)區用餐,用餐完畢返回考(分)區時,仍須出示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並配戴口罩與體溫量測。於考(分)區內用餐的考生一律在原試場原座位使用隔板用餐,用餐隔板由考(分)區提供,用餐時請勿交談與併桌並避免污損桌面及座位標示單,用餐後即戴回口罩。 作答注意事項 自111學年度起,各科作答使用一張A3正反面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擇題,新增核對應試號碼劃記欄與簽名欄位。請考生於預備鈴響就座後,核對答題卷上應試號碼、姓名與座位標示單是否吻合;並於考試開始鈴響後務必於「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2B軟心鉛筆或黑色墨水的筆正楷簽名,以免因違規被扣減級分數。 (備用答題卷無考生本人應試號碼與姓名,考生因故使用時,亦須簽名) 若為COVID-19確診者,或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防疫者請注意 ★注意:上述考生倘有私自應考之情事並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考試資格,已分發入學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且無補救措施。 1.填報對象:自111.07.04(一)考前7日起,若為COVID-19確診者,或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防疫者。 2.填報網址:111分科測驗試務專區之「 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網址:https://ap.ceec.edu.tw/Emergency_DRSE/) 3.確診(輕/無症狀)及具感染風險考生考場規劃: 考試當日憑「具感染風險考生通報單」、「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並依通報單所示至指定之考(分)區試場應試。(各項試場與座位安排, 須由自主填報系統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 突發傷病考生 由本會大考中心受理:自111年07月07日(四)至07月08日(五)止,考生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分科測驗試務專區「突發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網」申請應考服務時,須檢附相關醫療診斷證明正本,並於申請頁面上勾選「申請陪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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