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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辦理111學年度寒假輔導費結餘款退費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出納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25
公告內容

111學年度就讀本校高中部學生,參與寒假輔導課程,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17時前,於上班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及私章,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退費。

委託代領者請出具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及印章,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全將不予辦理,逾期不辦理退費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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