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辦理111學年度寒假輔導費結餘款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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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0 月 14 日 |
發佈單位 | 出納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94 |
公告內容 | 111學年度就讀本校高中部學生,參與寒假輔導課程,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17時前,於上班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及私章,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退費。 委託代領者請出具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及印章,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全將不予辦理,逾期不辦理退費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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