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輔導費結餘款退費 發佈日期 2023 年 10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出納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686 公告內容 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讀本校高中部學生,參與輔導課程,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17時前,於上班時間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健保卡及私章,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退費。 委託代領者請出具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及印章,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全將不予辦理,逾期不辦理退費作業。 相關附件 【2023-10-14】辦理111學年度寒假輔導費結餘款退費 【2023-10-14】學生校務資訊 APP 安裝方式【1Campus next】